未满18周岁公安在审问的时候监护人有权利到场吗-刘彬律师|法行宝
2025-08-15 婚姻家庭

针对您提出的问题“未满18周岁公安在审问的时候监护人有权利到场吗”,我可以给您一个清晰、详细且有深度的解答。

首先,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在讯问或询问未成年人时,其监护人(通常是法定代理人)是有权利到场的。这一规定旨在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确保他们在接受讯问或询问时能够得到适当的支持和保护。

具体来说,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讯问未成年人时,应当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场。如果无法通知、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场或者法定代理人是共犯的,也可以通知未成年人的其他成年亲属,所在学校、单位、居住地基层组织或者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代表到场。这一规定明确了讯问未成年人时参与人的范围和顺位,同时也规定了顺位的例外情形。

然而,在实际司法办案过程中,可能会遇到一些复杂的情况。例如,有的未成年被害人可能因为畏惧父母责备而作出虚假陈述,或者有的未成年人可能因为抗拒父母而在见面时情绪激动,导致讯问难以继续进行。在这些情况下,如果机械地适用法律规定,可能会影响司法活动的顺利进行,甚至对未成年人造成严重伤害。

针对这些问题,实务界已经进行了有益的探索。例如,最高检下发的相关文件在细化除外情形后,增加了“未成年人有正当理由拒绝法定代理人到场”“到场可能影响未成年人真实陈述”的表述,以及“其他不能或者不宜到场的情形”这样兜底性的条文。这些规定来源于实践,对实践亦具有很强的指导作用。

但值得注意的是,这些规定目前仅为办案指导,法律效力不高,且仅对检察机关有效,适用范围有限。因此,从长远来看,建议立法机关通过修改基本法并且出台相关细化规定的形式,取消讯问询问未成年人时参与人的顺位限制,给司法人员以更充分的自由裁量权,以便他们能够按照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作出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选择。

综上所述,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在接受公安审问时,其监护人(法定代理人)是有权利到场的。但在实际司法办案过程中,可能会遇到一些复杂情况,需要司法人员根据具体情况灵活处理,并遵循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作出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