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捕未成年时是否要监护人在场-张凯娟律师|法行宝
2026-06-28 刑事辩护

在抓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时,关于监护人是否需要在场的问题,我们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来详细解答。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条的规定,对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在讯问和审判的时候,应当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这一规定明确指出了在讯问和审判未成年人时,法定代理人(通常即监护人)的在场是必要的,这是为了保障未成年人的诉讼权利,确保其在司法程序中得到适当的保护和协助。

进一步地,如果无法通知法定代理人、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场,或者法定代理人是共犯的情况下,法律也提供了替代方案:可以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其他成年亲属,所在学校、单位、居住地基层组织或者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代表到场,并将有关情况记录在案。这些替代人员同样可以代为行使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并在认为办案人员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时提出意见。

此外,对于讯问女性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法律还特别规定应当有女工作人员在场,这是为了进一步保护女性未成年人的权益和尊严。

综上所述,在抓捕并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时,原则上应当通知其监护人(法定代理人)到场。如果监护人无法到场或存在其他特殊情况,法律也提供了相应的替代方案以确保未成年人的诉讼权利得到保障。这一规定体现了法律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和关怀,也是司法公正和人文关怀的重要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