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中介以房屋预购的名义收款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案例-龚卿律师|法行宝
2025-08-13 房产纠纷

关于房屋中介以房屋预购的名义收款是否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问题,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一、核心结论

房屋中介以房屋预购的名义收款,若符合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构成要件,则可能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二、法律解释

  1.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定义:

    •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实施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从而构成犯罪。
  2. 构成要件:

    • 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房屋中介若未取得相关金融许可,或以房屋预购等合法经营形式为掩护,实则进行资金吸收,可能构成此要件。
    • 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房屋中介若通过广告、社交媒体、传单等方式广泛宣传其房屋预购项目,吸引公众投资,可能满足此要件。
    • 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房屋中介若承诺购房者在一定期限内可获得固定收益或回报,如房屋升值、租金收益等,可能构成此要件。
    • 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房屋中介若面向广大公众,而非特定群体,进行资金吸收,可能满足此要件。
  3. 案例说明:

    • 假设某房屋中介公司以房屋预购名义,未经批准向公众吸收资金,承诺高额回报,且吸收对象不特定,数额巨大,扰乱了金融秩序。此情况下,该房屋中介公司的行为可能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三、法律建议

  1. 对于房屋中介:应严格遵守国家金融管理法规,不得未经批准进行资金吸收活动。若需进行融资,应通过合法途径,如银行贷款、发行债券等。
  2. 对于购房者:在投资房屋预购项目时,应谨慎审查房屋中介的资质和信誉,了解项目真实情况,避免陷入非法集资的陷阱。

综上所述,房屋中介以房屋预购的名义收款,若符合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构成要件,则可能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因此,房屋中介和购房者都应提高警惕,遵守法律法规,维护金融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