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签合同离职扣三天工资是不合法的。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即使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只要存在实际用工情况,劳动者就有权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
其次,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这意味着,无论劳动者以何种方式离职,只要提供了劳动,用人单位就必须按照实际工作天数支付相应的工资。如果用人单位在劳动者辞职后三天内未支付工资,即违反了这一规定,构成违法行为。
此外,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还需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明确规定。
因此,没签合同离职扣三天工资是不合法的。劳动者在面对此类情况时,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投诉,或者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劳动者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或咨询,可以直接向我提问,我会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