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把交通违规发到单位,这一行为并不违法。具体分析如下:
法律依据与实践:
- 交警作为执法部门,有权对交通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并将相关信息进行通报。这种通报行为,通常是为了加强交通管理,提高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
- 在实践中,某些地区确实存在将公职人员的交通违规行为通报给其所在单位的情况,这主要是作为一种管理手段,以促使公职人员更加遵守交通规则。
行为性质分析:
- 交警将交通违规信息发给单位,并非是对个人隐私的侵犯,而是基于交通管理的需要。这种行为并不涉及对个人隐私权的侵犯,因为交通违规信息本身属于公开信息,且通报的目的是为了加强交通安全管理。
- 同时,这种行为也不构成对单位的干扰或侵犯。单位作为管理其员工的一方,有权了解其员工的交通违规行为,并据此进行相应的管理或教育。
特殊情况考虑:
- 当然,如果交警在通报过程中泄露了与交通违规无关的个人隐私信息,或者对单位造成了不必要的干扰,那么这种行为可能会构成违法或不当行为。但这种情况并不属于题目所问的“交警把交通违规发到单位”这一行为本身是否违法的问题范畴。
综上所述,交警将交通违规信息发给单位,并不构成违法行为。这一行为是基于交通管理的需要,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果你对此类问题有进一步的疑问或需要更详细的法律咨询,请直接向我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