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这一结论是基于《公司法》的相关规定以及法律逻辑得出的。具体来说:
法律依据:
- 《公司法》第十条第一款明确规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或者经理担任。”这一条款明确指出了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身份必须是由公司的董事或者经理来担任。
逻辑推导:
- 既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只能由董事或者经理来担任,那么当这位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经理辞任时,他自然也就失去了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资格。
- 因此,从逻辑上讲,辞去董事或者经理职务的,应当视为同时辞去了法定代表人的职务。
特殊情况说明:
- 当然,也存在一种特殊情况,即如果该法定代表人仅辞去法定代表人的职务,而没有辞去其担任的董事或者经理职务,那么这种情况下就不能视为他同时辞去了董事或者经理职务。
综上所述,董事长作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当其辞任董事长职务时,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以及法律逻辑,应当视为他同时辞去了法定代表人的职务。如果你对此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咨询,请随时向我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