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全日制员工主动要求月结工资是不合法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也就是说,非全日制用工的工资结算周期应当短于或等于十五日,而不能按月结算。
具体来说:
非全日制用工的定义: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工资结算周期: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这是法律对非全日制用工工资结算周期的明确限制。
法律后果:如果用人单位与非全日制员工约定按月结算工资,这将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可能导致用人单位面临法律风险,如被劳动监察部门处罚等。
因此,非全日制员工主动要求月结工资是不合法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结算周期支付非全日制员工的工资。如果员工对此有疑问或提出要求,用人单位应当向其解释法律规定,并按照法律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