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问题“外国国籍以中国公民身份提起民事诉讼是涉及涉外程序审理的程序问题非主体适格问题”,我进行如下分析: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几个核心点:
国籍与诉讼主体资格:一个人的国籍通常决定了其在国内法上的权利和义务,包括诉讼主体资格。如果一个人已经取得外国国籍,那么他在法律上就不再是中国公民,因此原则上不能以中国公民的身份提起民事诉讼。
涉外程序审理:涉外民事诉讼是指具有涉外因素的民事诉讼,如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是外国人、无国籍人或外国企业或组织,或者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消灭的法律事实存在于国外等。这类诉讼通常需要按照涉外程序进行审理,包括适用特定的法律、采用特定的诉讼程序等。
主体适格问题:主体适格是指当事人对于具体的诉讼标的具有作为本案当事人起诉或应诉的资格。如果当事人不具备这种资格,那么其起诉或应诉将被视为不适格,法院可能会裁定驳回起诉或应诉。
基于以上分析,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外国国籍者不能以中国公民身份起诉:如果一个人已经取得外国国籍,那么他在法律上就不再具备中国公民的身份,因此不能以中国公民的身份提起民事诉讼。这是主体适格性的基本要求。
可能涉及涉外程序审理:如果该外国国籍者以其他合法身份(如外国企业或组织的代表、在中国有住所或财产的外国人等)提起民事诉讼,并且诉讼涉及涉外因素,那么该诉讼将按照涉外程序进行审理。这包括适用相关的涉外法律、采用特定的诉讼程序等。
建议咨询专业律师:由于涉外民事诉讼涉及复杂的法律问题和程序,建议当事人在提起此类诉讼前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自己的诉讼行为符合法律要求,并最大程度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外国国籍者不能以中国公民身份提起民事诉讼,因为这涉及主体适格性问题。如果确实需要提起民事诉讼,并且诉讼涉及涉外因素,那么建议按照涉外程序进行审理,并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