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询价采购中没有三家报价表就确定供应商,可能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关于采购程序的规定,也可能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关于政府采购程序的规定,具体违反的法律法规条款取决于具体的采购项目性质和采购主体的身份。下面我将分情况详细说明:
如果采购项目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招标人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应当向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因此,如果没有三家报价表就确定供应商,可能违反了该法关于邀请招标程序的规定。
- 此外,即使采用其他招标方式,如公开招标,也应当保证足够的竞争性,通常也要求有多家供应商参与报价。
如果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在政府采购过程中,通常也要求采购人通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等方式确定供应商,并确保采购过程的公平、公正和透明。
- 如果政府采购项目采用询价方式采购,且没有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询价,如没有向多家供应商发出询价通知或没有收到足够数量的报价,就可能违反了政府采购程序的规定。
综上所述,询价采购中没有三家报价表就确定供应商,很可能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关于采购程序的规定。具体的法律责任和后果,需要根据具体的采购项目性质、采购主体的身份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具体条款来确定。如果你有更具体的情况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建议,可以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