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您提到的“发包人先付后追偿套路实际施工人做的工程量跟单价有差异导致亏损如何追偿,且有合同”的问题,以下是我的详细解答:
首先,明确结论:在工程量与单价存在差异导致亏损的情况下,您作为实际施工人,有权依据合同条款向发包人提出索赔,要求调整价款或补偿损失。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
接下来,具体分析:
合同条款的审查:
- 首先,应仔细审查合同中关于工程量、单价、价款调整、索赔等条款的约定。
- 如果合同中有明确约定工程量与单价的确定方式、调整机制以及索赔程序,那么您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执行。
与发包人的协商:
- 在发现工程量与单价存在差异后,应及时与发包人进行沟通,提出您的异议和索赔要求。
- 尝试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争议,比如重新核定工程量、调整单价或达成补偿协议等。
法律途径的解决:
- 如果协商无果,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您可以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依法裁判。
- 在诉讼过程中,您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自己的主张,比如合同、施工图纸、工程量签证单、价款结算单等。
优先受偿权的行使:
- 根据法律规定,工程款属于优先债权。如果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您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
- 如果发包人逾期不支付,您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或者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并就所得工程款优先受偿。
最后,法律建议:
- 在处理此类纠纷时,建议您保持冷静和理性,避免采取过激行为。
- 尽量通过和平协商的方式解决争议,以减少不必要的损失和麻烦。
- 如果需要法律帮助,您可以随时向我咨询,我会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支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