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不是临时工。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劳动者在用人单位从事相关工作,双方享有相应的权利和义务。这种合同具有明确的期限规定,为劳动者提供了相对稳定的工作环境,同时也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临时工通常是指以完成某项特定工作为期限,工作结束后劳动关系即终止的劳动者,或者是指使用期限不超过一年的临时性、季节性用工。这与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本质的区别。
因此,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并不是临时工,他们享有与其他类型劳动合同劳动者同等的劳动权利,包括工资、休息休假、社会保险、劳动保护等。用人单位需依法为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除法定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双方可协商是否续签。若用人单位不续签,需依法支付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