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带薪调休假期间扣除绩效工资违反《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具体来说:
违反《劳动法》关于工资分配原则的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法定带薪调休假是劳动者依法享有的休息权利,期间劳动者虽未提供实际劳动,但依法应享有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待遇,包括绩效工资。因此,扣除绩效工资违反了按劳分配和同工同酬的原则。
可能违反《劳动法》关于工资支付的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明确:“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如果用人单位在法定带薪调休假期间扣除绩效工资,且没有合法、合理的理由,那么这种行为可能构成克扣工资,违反了《劳动法》关于工资支付的规定。
综上所述,法定带薪调休假期间扣除绩效工资违反了《劳动法》中关于工资分配原则和工资支付的相关规定。如果劳动者遇到此类情况,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异议,要求补发被扣除的绩效工资;如果用人单位不予理会,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