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理。对于单位每3个月一签合同的做法,从法律角度来看,并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尤其是当这种做法规避了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法律要求时。
分析说明:
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对于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双方可以约定合同终止的时间,但应当遵守法律关于合同期限的相关规定。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触发条件:当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或者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或者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法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时,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单位做法的合理性分析:单位每3个月一签合同,显然是为了规避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法律要求。这种做法不仅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立法精神。因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就业稳定,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法律建议:
综上所述,单位每3个月一签合同的做法并不合理,且可能违反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者应当了解自己的合法权益,并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你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