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未成年办理手机号码时,父母都在但希望由姐姐担任监护人的问题,我们可以从法律的角度来解答。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这意味着,在正常情况下,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包括在办理手机号码等事务上。因此,如果父母都在且具备监护能力,那么他们应当是首选的监护人。
然而,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比如,当父母因某些原因无法履行监护职责时(如疾病、长期外出等),并且其他有监护能力的人(如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兄姐)愿意并能够担任监护人,那么在这些情况下,可以考虑由其他人担任监护人。但在您所描述的情况中,既然父母都在且没有提及他们无法履行监护职责,那么按照法律规定,父母应当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因此,对于未成年办理手机号码的问题,如果父母都在且具备监护能力,那么应当由父母作为监护人进行办理。如果确实存在特殊情况需要由姐姐担任监护人,那么可能需要提供相关的法律文件或证明来支持这一变更。
总之,未成年办理手机号码时,父母在且具备监护能力的情况下,应当由父母作为监护人进行办理。如有特殊情况,建议咨询当地法律专业人士或相关部门以获取更具体的指导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