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入职到退休单位没有安排休年休假是不合法的。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年限确定。如果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因此,从入职到退休,如果单位一直没有安排休年休假,且没有支付相应的年休假工资报酬,那么单位的行为是不合法的。你可以向单位提出要求补休或者支付相应的年休假工资报酬。如果单位拒绝,你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具体操作中,你可以首先与单位进行沟通,提出自己的诉求。如果沟通无果,你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履行法定义务。如果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你可以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