赡养约定分摊不可以填报一人百分百。具体分析如下:
一. 赡养约定分摊的规定
-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规定,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这是为了确保赡养费用的分摊公平合理,避免将全部责任集中在一个子女身上。
二. 分摊方式的选择
- 纳税人可以选择由赡养人均摊或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但是,无论选择哪种分摊方式,都需要遵循上述的扣除额度限制,即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
三. 实际操作的注意事项
- 在实际操作中,如果纳税人选择约定分摊或指定分摊,需要签订书面分摊协议,并在指定时间内报送至主管税务机关备案。这是为了确保分摊方式的合法性和有效性,避免出现后续的纠纷或税务问题。
综上所述,赡养约定分摊不能填报一人百分百,因为每人分摊的额度有限制,且需要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