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没有工会工会解除流程-邓青青律师|法行宝
2025-07-31 劳动纠纷

关于“分公司没有工会时的解除流程”这一问题,以下是详细的解答:

核心结论:在分公司没有建立工会的情况下,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经过职工代表大会讨论,或者通知用人单位所在地工会,或者可以不通知(具体依据当地规定)。但从合规角度出发,建议将辞退事宜通知当地的工会组织(如街道工会)。

具体分析与建议:

  1. 法律依据:

    •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但在企业未建立工会的情况下,如何执行这一规定,各地区判罚意见并不一致。
  2. 各地实践差异:

    • 有地区认为,尚未建立工会的用人单位,应当经过职工代表大会讨论。
    • 有地区认为,用人单位尚未建立工会的,应通知用人单位所在地工会。
    • 也有地区认为,用人单位尚未建立工会的,可以不通知工会。
  3. 合规建议:

    • 尽管存在地区差异,但从合规角度出发,建议分公司在没有建立工会的情况下,仍将辞退事宜通知当地的工会组织(如街道工会)。这样做可以最大限度地避免法律风险,并确保解除流程的合规性。
    • 通知时,应以书面形式详细说明辞退员工的基本情况、辞退原因、相关证据等内容,并留存送达凭证,如邮寄底单、工会签收记录等。
  4. 其他注意事项:

    • 确保辞退依据的合法性,即根据法律和公司规章制度,确认员工存在法定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 确保辞退制度的合法有效,即用于辞退依据的公司规章制度内容要合理合法,且已完成公示告知程序。
    • 规范通知员工流程,制作书面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优先选择直接送达并让员工签字。若员工拒绝签收,可邀请第三方见证并留存证据。

综上所述,分公司在没有建立工会的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时应综合考虑当地法律规定和实践差异,并从合规角度出发,建议将辞退事宜通知当地的工会组织。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