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施工合同中,关于中标单位未按照约定进度扣工程款的条款,可以遵循以下结构和内容来撰写,以确保条款的清晰性、详细性和可执行性:
条款标题
“工程进度款支付与扣款约定”
条款内容
工程进度款支付原则:
- 明确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应基于中标单位按照合同约定的工程进度和质量标准完成相应工作为前提。
支付时间与比例:
- 详细说明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节点(如每月、每阶段或每季度等)以及支付比例(如已完成工程量的XX%)。
未按约定进度的处理:
- 如中标单位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进度完成工程,发包人有权根据延误的严重程度,采取以下一种或多种措施:
- 扣款:从应支付的工程进度款中扣除一定比例的款项作为违约金或补偿,扣款比例和具体金额应明确约定。
- 延期支付:暂缓支付部分或全部工程进度款,直至中标单位恢复正常进度并达到合同要求。
- 其他措施:如要求中标单位提交改进计划、增加施工资源等,以确保工程能够按时完成。
扣款计算与通知:
- 明确扣款的具体计算方式,包括扣款基数、扣款比例以及扣款期限等。
- 发包人在决定扣款前,应书面通知中标单位,并说明扣款的原因、金额和计算依据。中标单位有权对扣款决定提出异议,并应按照合同约定的程序进行协商或争议解决。
争议解决机制:
- 如双方因工程进度款支付或扣款问题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按照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机制(如仲裁或诉讼)进行处理。
条款的效力与解释:
- 明确本条款的效力优先于合同中的其他相关条款,如有冲突,以本条款为准。
- 对于本条款的解释和适用,应遵循公平、合理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示例条款
“工程进度款支付与扣款约定: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工程进度和质量标准,按时支付工程进度款。如中标单位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进度完成工程,发包人有权根据延误的严重程度,从应支付的工程进度款中扣除XX%的款项作为违约金。扣款前,发包人应书面通知中标单位,并说明扣款的原因、金额和计算依据。如双方因工程进度款支付或扣款问题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交至XX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通过这样详细而明确的条款约定,可以确保双方在工程进度款支付与扣款问题上有一个清晰的预期和可操作的规则,从而有助于减少纠纷和保障合同的顺利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