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个物业没有与业主签合同怎么办-龚卿律师|法行宝
2025-07-29 房产纠纷

即使第二个物业没有与业主签订书面合同,也并不代表他们之间的物业服务法律关系不存在。双方仍旧构成了实质性的服务契约关系。在此种情况下,可从以下角度处理:

  1. 服务内容与费用:

    • 尽管没有书面合同,但业主有权要求物业公司明确告知各项服务内容及其收费标准。
    • 物业公司也应按照合理且公正的原则履行其应尽的服务职责。
  2. 支付物业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
    • 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3. 物业侵权维权:

    • 若物业存在侵权行为,业主应首先收集证据,如现场照片、视频、相关证人证言等。
    • 业主可尝试与物业进行沟通协商,要求其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损失。
    • 若协商无果,业主可以向当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街道办事处、社区、物业管理协会等相关机构反映,请求其介入调解。
    • 调解仍无法解决时,业主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物业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综上所述,即使没有签订书面合同,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仍存在事实上的物业服务关系。双方应明确服务内容与费用标准,业主需按时支付物业费,若物业侵权,业主也应依法维权。如有进一步的问题或需要更详细的法律建议,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