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约定先仲裁机构调解后起诉有效吗-吴勇波律师|法行宝
2025-07-28 合同纠纷

在我国,合同约定“先仲裁后起诉”通常无效,特别是在国内合同中,因其违反了仲裁的一裁终局原则及或裁或审的制度。以下是对此结论的详细阐述:

一、国内合同中的“先仲裁后诉讼”条款

  1. 法律依据与原因分析: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五条,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后,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除非仲裁协议无效。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进一步明确,若当事人约定争议既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诉,该仲裁协议无效。
    • 仲裁与诉讼在性质上存在冲突,仲裁具有自愿性、专业性、一裁终局等特点,而诉讼则是由国家司法机关进行的,具有强制性、规范性和终局性。合同约定“先仲裁后诉讼”混淆了这两种解决方式的界限,因此通常被认定为无效。
  2. 后果:

    • 若合同中“先仲裁后诉讼”条款被认定无效,一方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诉讼且符合起诉条件,法院将受理该案件。
    • 若一方申请仲裁且另一方未在首次开庭前提出异议并参与仲裁审理,仲裁庭将继续审理并作出裁决,此后当事人不能再就该纠纷向法院起诉。

二、涉外合同中的“先仲裁后诉讼”条款

对于涉外合同,情况可能有所不同。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以及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可能存在允许当事人选择先仲裁后诉讼的情况。但这必须满足特定的条件和程序,包括仲裁机构的选定、仲裁规则的适用等,均需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和国际惯例。

三、建议与指导

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应仔细考虑争议解决条款的设置,确保其合法性和有效性。对于国内合同,应避免约定“先仲裁后诉讼”这样的无效条款。对于涉外合同,如需采用先仲裁后诉讼的方式,应确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国际惯例,并咨询专业律师进行详细咨询和把关。

综上所述,合同约定“先仲裁后起诉”在国内合同中通常无效,而在涉外合同中则需根据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来判断。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