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如果设计人员和签字人不一致,建委会根据相关规定对单位进行处罚。具体来说:
法规依据:
-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第二十条规定,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中形成的勘察、设计文件必须由相应专业注册工程师按照规定签字盖章后方可生效。
-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也明确指出,注册工程师有义务在本人执业活动所形成的勘察、设计文件上签字、加盖执业印章。
实际案例:
- 以上海市的一例人防工程施工图违规案件为例,监管中心在日常抽查中发现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的执业印章与会签栏签名不一致,随即进行了调查取证,并对涉事企业和责任人进行了相应的处罚,包括开具整改单、约谈、记分等。
处罚措施:
- 根据《上海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项目主要负责人工程质量违法违规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如果设计文件上的签字与注册工程师执业印章不一致,相关责任人将被记分,并可能面临黄牌警示、暂停担任勘察设计单位项目主要负责人等处罚。
法律建议:
- 为避免此类违规情况的发生,建议设计单位加强内部管理,确保设计文件和图纸上的签字与注册工程师执业印章一致。
- 注册工程师在签字盖章前,应仔细检查图纸,确认无误后再进行签字盖章,以履行其法律责任。
综上所述,设计人员和签字人不一致是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建委会对此进行处罚。因此,设计单位和注册工程师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设计文件的合法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