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伍军人在单位因工伤,单位是需要给予补偿的。具体来说,如果退伍军人在单位工作期间发生工伤,并且已经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旧伤复发的,可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这是因为,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对伤残职工伤残程度的一次性补偿,而退伍军人在原军队服役期间,因公负伤致残后,已经按照军队有关规定享受了相应的待遇,因此不应重复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以下是详细的解释和法律依据:
视同工伤的情形:
工伤保险待遇:
综上所述,退伍军人在单位发生工伤,单位应当根据其工伤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给予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如果单位未按规定给予补偿,退伍军人可以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