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伍军人工伤凭劳动鉴定有待遇吗-王超群律师|法行宝
2026-03-03 劳动纠纷

您好,关于退伍军人工伤凭劳动鉴定是否有待遇的问题,这主要取决于具体的工伤情形以及是否符合相关法规的规定。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有一种特定情形是视同工伤的,即“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如果您或您所询问的退伍军人属于这种情况,并且已经进行了劳动鉴定,那么根据规定,是可以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的。

具体来说,对于这种视同工伤的退伍军人旧伤复发的情况,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可以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这是因为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对伤残职工伤残程度的一次性补偿,而退伍军人在军队服役期间因公负伤致残后,已经按照军队有关规定享受了相应的待遇,其中就包括了一次性待遇,这与《工伤保险条例》中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性质是等同的,因此不应重复享受。

除了上述特定情形外,如果退伍军人的工伤情况并不符合视同工伤的规定,那么是否能够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就需要根据具体的工伤认定结果以及用人单位是否为其缴纳了工伤保险费等因素来综合判断了。

另外,我还想提醒您的是,无论是否能够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如果退伍军人因工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医疗,那么在停工留薪期内,其原工资福利待遇是不变的,应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希望以上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咨询,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