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撤销工会组织,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改正。
具体来说,根据《工会法》的相关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随意撤销、合并工会组织。工会组织是依法成立的,除了基层工会所在的企业终止或者所在的事业单位、机关被撤销,该工会组织相应撤销,并报告上一级工会的情况外,其他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随意加以撤销。如果发生非法撤销、合并工会组织的行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责令有关责任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支持工会的工作;对被非法撤销的工会组织,会予以重新恢复。
因此,若您或您所在的组织遇到非法撤销工会组织的情况,可以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反映,以维护工会组织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