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前置:在行人双黄线横穿马路被电动车撞了的事故中,行人因违反交通规则横穿马路,通常会被认定为主要责任方。但具体责任划分还需结合电动车驾驶人的行为及现场实际情况综合判断。
分析说明:
行人的行为分析:
- 行人横穿双黄线马路,明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即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并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双黄线通常表示禁止跨越,因此行人此行为具有明显过错。
电动车驾驶人的行为分析:
- 电动车驾驶人在行驶过程中,也需遵守交通规则,确保安全驾驶。若电动车驾驶人存在超速、未注意观察等违法行为,也会对事故责任产生影响。
责任划分原则: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责任根据双方的过错程度确定。行人横穿双黄线具有明显过错,通常会承担主要责任。但电动车驾驶人的行为也将被考量,以确定其是否应承担部分责任。
- 具体责任划分需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事故所起的作用及过错严重程度来确定。
处理建议:
- 行人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横穿马路,特别是双黄线区域。
- 电动车驾驶人也应遵守交通规则,确保安全驾驶。
- 如果发生事故,应立即报警并等待交警处理,同时配合交警的调查工作。
- 对事故责任判定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向交警部门申请复核。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总结:行人双黄线横穿马路被电动车撞了的事故中,行人因违反交通规则通常会被认定为主要责任方。但具体责任划分还需结合电动车驾驶人的行为及现场实际情况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综合判断。双方都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确保道路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