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716条的规定原文-汪婷婷律师|法行宝
2025-03-19 合同纠纷

《民法典》第716条的规定原文是:“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