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负责人确实需要履行“一岗双责”。具体分析如下:
一. “一岗双责”的含义与要求
- 含义:“一岗双责”是指一个岗位同时承担两方面的职责,包括业务工作职责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职责。这意味着部门负责人在抓好业务工作的同时,也必须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 要求:部门负责人需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结合业务工作和队伍教育管理强化监督,确保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的部署要求能够落实到业务工作和队伍管理中。
二. “一岗双责”在实践中的体现
- 中远海运集团的实例:中远海运集团纪检监察组分批对集团全部部门负责人进行了约谈提醒,明确要求各部门负责人履行“一岗双责”,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加强纪律作风建设。这体现了对“一岗双责”的高度重视和具体落实。
- 安全生产会议的强调:在合肥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属公司的安全生产会议上,也强调了各部门负责人要落实“一岗双责”,动态掌握外勤人员工作状态,将安全生产要求落实到各工作环节。这进一步说明了“一岗双责”在各类组织和部门中的普遍适用性。
三. 法律依据与责任
虽然直接关于“一岗双责”的法律规定可能因地区和行业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但《中国共产党章程》和相关党内法规对党员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有明确规定。部门负责人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应当遵守这些规定,履行好“一岗双责”。
我建议:部门负责人在日常工作中,不仅要关注业务工作的推进,还要时刻牢记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确保两者同步推进、相互促进。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