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个人取得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数额巨大,不起诉”的问题,首先需要明确的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是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严重犯罪行为。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解答:
一、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的规定,对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有以下三个层次的量刑标准:
二、数额巨大的界定
根据相关法律解释,虚开的税款数额在250万元以上的,即被认定为“数额巨大”。这意味着一旦虚开税款达到这一数额,将面临极为严厉的刑事处罚。
三、关于不起诉的可能性
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且数额巨大的情况下,通常不可能通过不起诉来避免法律责任。因为这种行为已经构成了严重的经济犯罪,对国家的税收秩序造成了严重破坏。检察机关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证据情况,依法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
四、法律建议
综上所述,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且数额巨大是一种极其严重的犯罪行为,将面临严厉的刑事处罚。因此,建议所有个人和企业都要自觉遵守法律,远离违法红线,共同维护国家的税收秩序和经济社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