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人员大病医保单位不给缴是否合法,取决于职工是否已达到法定缴费年限。以下是具体的分析:
已达到法定缴费年限: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七条,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享受包括大病保险在内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因此,若职工已满足退休条件且累计缴费达到规定年限,单位无需再为其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职工自然享受大病保险待遇,此时单位不给缴是合法的。
未达到法定缴费年限:
- 若职工未达到法定缴费年限且希望继续缴纳医保以享受大病保险待遇,但单位拒绝缴纳,则单位的行为构成违法。因为用人单位有义务依法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包括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如适用)。
我建议,若您已达到法定缴费年限,则单位不给缴大病医保是合法的;若您未达到法定缴费年限且单位拒绝缴纳,您可以通过与单位沟通、向当地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或劳动局提出投诉,甚至提起民事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维权过程中,请务必保留好所有相关证据和文件,并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得准确的法律意见和有效的解决方案。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