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问题涉及家庭内部的财产纠纷与离婚诉讼两个独立的法律问题,哥哥离婚无法直接起诉妹妹取走姐姐银行卡里的钱。下面我对此进行详细分析:
一. 关于妹妹放姐姐银行卡里的钱
财产归属问题:首先,需要明确这笔钱是妹妹暂时存放在姐姐银行卡里,还是姐姐本就拥有的财产。如果是妹妹的财产,那么姐姐只是代为保管,其所有权仍归妹妹所有。
起诉主体问题:如果妹妹认为姐姐擅自使用了这笔钱,或者姐姐认为妹妹应该归还这笔钱,那么应该由妹妹或姐姐作为原告提起诉讼,而不是哥哥。
二. 关于哥哥离婚的问题
离婚诉讼的财产分割:哥哥离婚时,主要涉及的是他与配偶之间的财产分割问题。除非这笔钱是哥哥与配偶的共同财产,否则与哥哥的离婚诉讼无关。
起诉的法律依据:哥哥离婚时,如果认为配偶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可以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但这与妹妹放姐姐银行卡里的钱无关。
综上所述,哥哥离婚无法直接起诉妹妹取走姐姐银行卡里的钱。这是两个独立的法律问题,需要分别处理。如果妹妹与姐姐之间存在财产纠纷,应由她们自行解决或提起诉讼。哥哥离婚时,应关注自己与配偶之间的财产分割问题。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