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楼部因人脸识别不给中介结佣金怎么办-刘经纬律师|法行宝
2025-03-17 合同纠纷

如售楼部因人脸识别系统认定客户为“自然到访客”而拒绝向中介支付佣金,中介可依法维权,要求售楼部按约定支付佣金。针对此问题,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一. 客户归属的判定

  1. 依据合同约定:中介与开发商之间应签订有委托代理销售合同,合同中应明确约定客户归属的判断标准。若合同中有规定,则应按合同执行。
  2. 证据支持:中介应提供充分证据,如微信聊天记录、销售现场监控录像截图等,以证明客户是由其推介的“渠道客户”。

二. 人脸识别系统的证据效力

  1. 证据不足:仅凭人脸识别系统的截图,并不能直接证明客户为“自然到访客户”。因为客户在进入销售中心前的行为,如等待中介等,并不违反合同规定。
  2. 举证责任:开发商作为销售现场监控录像的实际控制者,应承担举证责任。若开发商未能提供完整的监控录像或其他有效证据,则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三. 法律支持

  1. 法院判例:根据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法院的判例,法院在有充分证据证明中介公司完成了推介义务的情况下,不支持开发商仅以人脸识别系统的时间差为由拒绝支付佣金。
  2. 合法权益:中介公司依法享有获得佣金的权利,开发商无正当理由拒绝支付佣金,构成违约,中介公司有权依法维权。

综上所述,如售楼部因人脸识别系统而拒绝支付佣金,中介公司应首先检查合同约定,并收集充分证据以证明客户归属。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可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开发商按约定支付佣金。同时,也建议中介公司在与开发商签订合同时,明确约定客户归属的判断标准,以避免类似纠纷的发生。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