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在填报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时,如果纳税人有兄弟姐妹,但兄弟姐妹没有工作收入,纳税人可以选择全部自己承担赡养老人的支出进行申报。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 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第二十二条,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可以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其中,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非独生子女家庭,纳税人与兄弟姐妹可以分摊每月的扣除额度。
二. 分摊方式的选择
在这些分摊方式中,如果纳税人的姐姐没有工作收入,纳税人可以选择全部自己承担赡养老人的支出,这属于约定分摊的一种特殊情况。
三. 申报流程与注意事项
我的观点是,在您的情况下,如果姐姐没有工作收入,您可以选择全部自己承担赡养老人的支出进行申报。但请注意,这需要在家庭成员之间达成一致,并确保在申报时提供准确的信息。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