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挂靠公司和挂靠人谁是主体-郑文勋律师|法行宝
2025-07-24 公司事务

在挂靠关系中,被挂靠公司和挂靠人谁作为主体,并非一成不变,而是需根据具体情境来判定。

  1. 对外责任主体:

    • 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若第三人(如发包方)基于信赖合同表象主张权利,通常由被挂靠人与挂靠人承担连带责任。即,在对外关系上,被挂靠公司和挂靠人可能共同作为责任主体。
    • 在买卖合同中,若相对人不知挂靠情形,由于被挂靠人以自己名义签订合同,被挂靠人应承担合同责任;若相对人明知挂靠情形,则通常由挂靠人来承担责任,但被挂靠人若收取了管理费等并从中获利,可能要在获利的范围内承担补充责任。
  2. 对内责任主体:

    • 在挂靠关系内部,被挂靠人承担责任后,有权向挂靠人追偿实际损失。这表明,在对内关系上,挂靠人往往是最终的责任承担者。
  3. 其他场景下的责任主体:

    • 在侵权纠纷中,如因施工导致第三人损害,挂靠人与被挂靠人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在劳动关系争议中,劳动者虽与挂靠人形成事实劳动关系,但被挂靠人可能被认定为“用工主体责任单位”。
    • 在行政违法行为中,挂靠行为本身可能导致行政处罚,处罚对象包括被挂靠人和挂靠人。

综上所述,被挂靠公司和挂靠人在不同情境下均可能作为主体承担责任。具体谁作为主体,需结合案件的具体事实、法律关系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综合判断。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