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靠人与被挂靠人承担什么责任-毕强律师|法行宝
2025-12-11 公司事务

挂靠人与被挂靠人承担的责任需根据具体情形和相关法律法规综合判断,以下从合同纠纷、侵权纠纷、行政责任三个主要角度进行详细分析:

一、合同纠纷中的责任承担

  1. 以被挂靠方名义签订合同

    • 一般原则:挂靠人以被挂靠方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被挂靠方因收取管理费并允许挂靠方以其名义从事活动,通常需对外承担合同责任。这是因为合同相对方往往基于对被挂靠方资质和信誉的信任而签订合同,被挂靠方因此享有合同利益,也应承担合同义务。
    • 内部追偿:被挂靠方在承担责任后,可依据内部挂靠协议向挂靠方追偿。但需注意,内部协议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即如果合同相对方不知道挂靠关系的存在,被挂靠方不能以内部协议为由拒绝承担责任。
    • 实例说明:若A公司允许B个人挂靠并以A公司名义与C公司签订采购合同,后因B的原因导致合同违约,C公司有权要求A公司承担违约责任。A公司在承担责任后,可依据与B的挂靠协议向B追偿。
  2. 以挂靠方名义签订合同

    • 明知挂靠情况:若合同相对方明知挂靠事实,则基于合同相对性原理,由挂靠方独立承担责任。这是因为合同是挂靠方与相对方之间签订的,被挂靠方并未参与合同的签订和履行。
    • 不知挂靠情况(表见代理):若合同相对方不知挂靠且有理由相信是与被挂靠方签约,则构成表见代理,挂靠方与被挂靠方应承担连带责任。表见代理是指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有效。

二、侵权纠纷中的责任承担

  1. 建筑工程领域

    • 工程质量问题:根据《民法典》、《建筑法》的相关规定,挂靠人与被挂靠人对建设工程质量问题承担连带责任。这是因为挂靠行为本身违反了建筑市场的准入制度,被挂靠方允许无资质或低资质的挂靠方承接工程,应对工程质量问题承担责任。
    • 施工侵权:施工过程中因挂靠人原因导致的人身或财产损害,挂靠人与被挂靠人通常也承担连带责任。这是因为被挂靠方作为工程的管理者,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负有责任。
    • 实例说明:甲无资质挂靠在乙建筑公司名下承接工程,工程存在质量问题造成丙损失,丙可要求甲和乙共同赔偿。
  2. 交通运输领域

    • 机动车挂靠:挂靠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机动车一方责任的,挂靠人与被挂靠人承担连带责任。这是因为被挂靠方作为车辆的名义所有者,对车辆的安全运行负有管理责任。
    • 实例说明:张三货车挂靠在李四运输公司名下,张三驾驶车辆发生事故致人受伤,受害人可要求张三和李四公司共同赔偿。

三、行政责任承担

  • 被挂靠方:违反行政管理规定允许挂靠,可能面临行政处罚,如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吊销资质证书等。这些处罚措施旨在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共安全。
  • 挂靠方:以被挂靠方名义从事违法违规行为,同样需承担相应行政责任,如罚款、暂扣或吊销驾驶证等。挂靠方作为实际行为人,应对其违法行为负责。

总结与建议:挂靠关系的责任承担需综合考虑合同签署方式、合同相对方的知情程度以及具体领域的法律规定。在具体案件中,应结合案情、证据及当地法院的裁判规则来确定责任划分和承担方式。若您涉及挂靠关系中的责任问题,建议直接向我咨询,我将根据您的具体情况提供针对性的法律意见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