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通事故案件中,驾驶人与投保义务人承担相应责任一般为按份责任,而非连带责任。具体分析如下:
一. 责任划分原则
按份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当多个行为人对同一损害后果均有过错时,通常根据各自过错的大小承担相应的责任,即按份责任。在交通事故案件中,如果驾驶人因驾驶行为导致事故,而投保义务人未按规定投保交强险,两者对损害后果的发生均有过错,因此应承担按份责任。
连带责任:连带责任通常适用于法律明确规定或当事人明确约定的情形。在交通事故案件中,除非有特别法律规定或当事人之间的明确约定,否则驾驶人与投保义务人之间不承担连带责任。
二. 具体责任承担
驾驶人责任:驾驶人因驾驶行为直接导致交通事故,对损害后果的发生具有直接过错,因此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投保义务人责任:投保义务人未按规定投保交强险,导致受害人无法从交强险中获得赔偿,对损害后果的发生也具有一定过错。因此,投保义务人应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三. 实例说明
综上所述,交通事故案件中驾驶人与投保义务人承担相应责任一般为按份责任。在实际案件中,具体责任划分还需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和当事人的过错程度来确定。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