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亡被扶养人范围-邓青青律师|法行宝
2025-07-20 劳动纠纷

工亡被扶养人的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类人员:

  1. 配偶: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配偶,且该配偶在工亡职工死亡时与其有合法婚姻关系。
  2. 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以及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这些子女需满足未成年或未独立生活的条件,有的地区也规定虽年满18周岁但继续在全日制院校(本科及以下)就读的也可包含在内。另外,如果工亡职工的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在未满18周岁或虽年满18周岁但仍在全日制院校就读的情况下,也可能被纳入供养范围。
  3. 父母: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如果工亡职工的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在未满18周岁或虽年满18周岁但仍在全日制院校就读的情况下,也可能符合供养条件。此外,在某些情况下,如果工亡职工的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时,也可能被纳入供养范围。

这些人员需依靠工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且在工亡职工死亡时符合相应条件,方可享受工亡供养待遇。如果您或您的家人遇到了相关的法律问题,可以直接向我咨询,我会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