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死亡遗属范围-易芳律师|法行宝
2026-07-06 劳动纠纷

工伤死亡遗属的范围主要依据《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来确定,具体包括以下几类人员:

  1.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亲属

    • 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工亡职工配偶。若配偶未达此年龄但已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同样符合供养条件。例如,一位50岁的工亡职工配偶,因疾病或意外导致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那么她也有资格成为供养亲属。
    • 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工亡职工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若父母未达此年龄但已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也纳入供养范围。比如,工亡职工的父亲58岁,但因工伤导致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那么他也可以被认定为供养亲属。
    • 子女:未满18周岁的工亡职工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若子女已满18周岁但仍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仍可享受供养待遇。例如,工亡职工的儿子已经19岁,但还在大学读书,没有经济来源,那么他仍然可以被认定为供养亲属。
  2. 其他特定条件下的亲属

    • 孤寡老人或孤儿:工亡职工的父母和配偶若无人照料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子女为孤儿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均属于供养范围。比如,工亡职工的父母均已去世,配偶也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无人照料,那么其配偶就可以被认定为孤寡老人供养亲属。
    • 祖父母、外祖父母及孙子女、外孙子女:在特定条件下(如工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且无其他生活来源),这些亲属也可能被纳入供养范围。例如,工亡职工的父母均已去世,其祖父年满60周岁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一直依靠工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那么其祖父就可以被认定为供养亲属。

在认定工伤死亡遗属时,还需注意以下几点:

  • 依靠关系:遗属必须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这是认定供养亲属的基本条件之一。
  • 申请材料:申请工伤遗属认定需准备相关材料,如《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申请表》、居民身份证和户口本、与工亡职工关系的证明、依靠工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的证明等。若遗属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还需提供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结论。
  • 申领流程:用人单位应在职工死亡后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若用人单位未按时申请,近亲属或工会组织可在1年内提出申请。经认定为工伤死亡后,亲属需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申领待遇。

若遗属存在就业、参军、再婚、被收养或死亡等情形,将停止享受抚恤金待遇。因此,在申领和享受抚恤金待遇过程中,遗属需及时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自身情况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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