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的小孩在特定情况下能继承外公外婆的遗产。具体分析如下:
法定继承顺序: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 女儿的孩子,即外孙子女,在法定继承中属于第二顺序继承人。如果外公外婆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即配偶、子女、父母)均不在世或丧失继承权,那么外孙子女有权继承外公外婆的遗产。
代位继承:
- 如果女儿(即外孙子女的母亲)先于外公外婆去世,那么外孙子女可以通过代位继承的方式继承外婆的遗产。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
- 在这种情况下,外孙子女将以女儿的身份去继承外婆应得的那部分遗产。
遗嘱继承:
- 如果外公外婆生前立下了遗嘱,并且遗嘱中明确指定了遗产的分配方式,那么外孙子女能否继承以及继承的份额将取决于遗嘱的具体内容。
- 如果遗嘱中排除了外孙子女的继承权,或者外孙子女存在法定丧失继承权的情形(如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等),那么外孙子女将不能继承外婆的遗产。
综上所述,女儿的小孩在特定情况下(如第一顺序继承人不在世或丧失继承权、代位继承、遗嘱未排除继承权等)能继承外公外婆的遗产。具体能否继承以及继承的份额,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来判断。如果你有相关法律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