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构成及处罚。具体内容如下:
一.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构成
-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 行为必须扰乱金融秩序。
二.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处罚
- 基础处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 情节严重: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情节特别严重: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 单位犯罪的处罚
- 对单位判处罚金;
- 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四. 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形
- 有前两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积极退赃退赔,减少损害结果发生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例如,某人未经许可,以高息为诱饵,向社会公众吸收存款,数额巨大,且导致了金融秩序的混乱。该行为就符合《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将受到相应的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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