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白国彤律师|法行宝
2025-07-07 刑事辩护

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主要规定了强制猥亵、侮辱罪以及猥亵儿童的罪名与处罚。具体内容如下:

一. 强制猥亵、侮辱罪

  • 法条原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解析:此罪名保护的是个人性权利不受侵犯,任何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强制对他人进行猥亵或侮辱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这里的“其他方法”,包括但不限于利用他人无法反抗、不敢反抗或不知反抗的状态进行猥亵或侮辱。

二. 猥亵儿童罪

  • 法条原文: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1. 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
    2. 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
    3. 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4. 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 解析:此罪名特别针对儿童这一特殊保护群体,任何对儿童的猥亵行为都将受到严厉打击。法条中列举了四种加重处罚的情形,包括猥亵多人或多次、聚众猥亵、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以及造成严重后果等,这些行为都将面临更重的刑罚。

我建议:对于涉及性侵犯的犯罪行为,社会应给予高度的关注和重视。无论是强制猥亵、侮辱还是猥亵儿童,都是对他人性权利的严重侵犯,应依法严惩。同时,也应加强性教育,提高公众的性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共同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