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年金损失属于劳动仲裁受案范围。具体分析如下:
企业年金虽然是一种补充养老保险制度,但它不同于国家强制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是企业根据自身经营业绩和劳动力市场竞争情况,在自愿基础上为职工建立的补充性养老保险,属于企业职工福利范畴。因此,因企业年金产生的争议,实质上是关于企业职工福利的争议。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相关规定,因福利发生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同时,《企业年金办法》也规定,因订立或者履行企业年金方案发生争议的,按照国家有关集体合同的规定执行。对于集体合同争议的处理,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综上所述,企业年金损失属于劳动仲裁受案范围。如果劳动者因企业年金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