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租赁期间发生交通意外导致人身伤亡,责任划分主要依据当事人的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及过错程度来确定。以下是具体的法律条款及分析:
一. 责任划分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 **例如**,如果租赁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因驾驶者违反交通规则导致事故发生,那么驾驶者将根据其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责任。
1.1. 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该方承担全部责任。 1.2. 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1.3. 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1.4.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一条:在特定情形下,如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或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当事人将承担全部责任。
- **例如**,如果租赁车辆的驾驶者在发生事故后逃逸,那么他将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除非有证据证明其他当事人也有过错,可以适当减轻责任。
二. 责任承担主体
三. 后续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