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理公司拒绝未中标人查看评分细则-李立律师|法行宝
2025-03-12 合同纠纷

招标代理公司不能拒绝未中标人查看其本人的评分明细。针对这一问题,分析如下:

一. 未中标人有权知悉自己的评审得分明细

  1. 未侵犯商业秘密:未中标人申请查看本人的评审得分明细,并未侵犯商业秘密。因为评审得分明细对于未中标人本人而言,不属于“商业秘密”。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评审得分明细既不属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商业秘密”,也不属于“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2. 践行公开透明原则: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及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当未中标人申请查看本人的评审得分明细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予以告知,是在践行政府采购的公开透明原则。
  3. 保障质疑权利: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均设立了供应商质疑程序。未中标人通过查看自己的评审得分明细,可以在合法范围内最大程度地评判自己的权益是否受到损害,进而决定是否行使对中标、成交结果的质疑权。

二. 招标代理公司的告知义务

  • 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六十九条第五款规定,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虽然该条款未明确要求告知评审得分明细,但并未剥夺未中标人单方主动申请知悉本人相关评审得分明细的权利。

综上所述,招标代理公司不能拒绝未中标人查看其本人的评分明细。这是未中标人的合法权益,也是招标代理公司应履行的告知义务。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