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不作出受理和不受理的决定-张敬辉律师|法行宝
2025-07-17 行政纠纷

针对你提出的“行政复议不作出受理和不受理的决定”这一问题,首先明确的是,行政复议机关在收到复议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规定的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若行政复议机关既不作出受理决定,也不作出不受理决定,这实际上构成了行政不作为,申请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 提起行政诉讼:

    • 对于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行政争议,若行政复议机关决定不予受理或者受理后超过行政复议期限不作答复,申请人可以自收到不予受理决定书之日起或者行政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这不仅限于行政复议前置的情况,也适用于可选择的行政复议和终局行政复议。
  2. 向上级行政机关反映:

    • 申请人还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反映行政复议机关不作为的情况。上级行政机关应当责令其受理;必要时,上级行政机关也可以直接受理。这是一种行政监督的方式,可以促使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履行职责。

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建议申请人详细了解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相关规定,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同时,也要注意保留好相关证据,以便在需要时提供证明。

综上所述,面对行政复议机关不作出受理和不受理决定的情况,申请人可以通过提起行政诉讼或向上级行政机关反映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有进一步的法律问题或需要具体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