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老板同意我接送孩子 发生事故能认定了工伤吗-朱佑敏律师|法行宝
2025-07-16 劳动纠纷

上班途中老板同意接送孩子,发生事故一般能认定为工伤。具体分析如下: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上下班途中”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其中包括“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以及“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因此,如果你是在上班途中,且接送孩子是你日常工作生活所必需的活动,在合理时间内未改变以上班为目的的合理路线,那么应当视为“上下班途中”,发生的事故一般能认定为工伤。

举个例子,如果你每日接送孩子上学是日常必做的活动,且事故发生在你前往公司的合理路线和时间内,即使这段路线并非最直接或必经的路线,但只要没有过分偏离,通常仍会被视为“上下班途中”。在这样的情况下,你受到的伤害就符合工伤认定的条件。

当然,具体是否能认定为工伤,还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和当地人社部门的认定标准来判断。如果你在这方面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可以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