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明确规定了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时,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从而保障了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具体条款如下:
一. 《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
这一条款直接涉及女职工在特定时期的权益保护,是工会为女职工维权的重要依据。当女职工面临孕期、产期、哺乳期被解雇的风险时,工会可以依据此条款为女职工提供法律援助,维护其合法权益。
我建议,女职工在遇到相关权益问题时,可以积极寻求工会的帮助,并依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进行维权。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