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二个月不发工资,劳动法如何规定”的问题,以下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详细解答:
首先,根据《劳动法》第五十条的明确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任何单位都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因此,用人单位连续两个月不发工资,显然已经违反了这一法律要求,构成了无故拖欠工资的违法行为。
面对这种情况,劳动者享有以下权利,并承担相应的用人单位责任:
要求支付工资: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立即支付拖欠的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行政部门可以责令其限期支付,并可能对其处以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赔偿金。
解除劳动合同并获得经济补偿: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和第四十六条,当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时,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具体计算方式为: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为了维护自身权益,劳动者可以采取以下维权途径:
协商:首先尝试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了解拖欠工资的具体原因,并争取达成一致意见,确定支付时间。
投诉:若协商无果,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由其对用人单位进行调查,并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
调解:劳动者还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寻求和解的可能性。
仲裁:如果调解不成或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这是劳动争议处理的必经程序,且仲裁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劳动者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诉讼: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劳动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司法程序来追讨拖欠的工资及相应的经济补偿。
综上所述,面对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况,劳动者应积极采取措施维护自身权益。在整个过程中,劳动者应保留好相关证据,如工资条、劳动合同、工作记录等,以便在需要时提供证明。通过协商、投诉、调解、仲裁及诉讼等法律途径,劳动者可以有效地追讨拖欠的工资及相应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