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仲裁申请怎么称呼-周春雷律师|法行宝
2025-07-13 劳动纠纷

“反仲裁申请”在劳动仲裁领域中通常被称作“反申请”或者“反求偿”。以下是对这一概念的详细解释:

一、定义

反仲裁申请(反申请)是指在已经开始的劳动仲裁程序中,被申请人(即原先的仲裁申诉人)以原仲裁申请人为被申请人,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的与原仲裁请求在事实上和法律上有牵连的,目的在于抵消或者吞并仲裁申请人原仲裁请求的独立的请求。

二、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三十六条,被申请人可以在答辩期间提出反申请,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被申请人反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并通知被申请人。

三、提出条件

  1. 时间要求:反申请必须在劳动仲裁的答辩期内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不能超出这个期限。答辩期满后提出的,需要另行申请仲裁。
  2. 主体要求:反申请的申请人必须是原劳动仲裁的被申请人,其反申请的对象是原劳动仲裁的申请人。

四、处理流程

  1. 受理决定:劳动仲裁委员会在收到反申请后,会在五天之内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2. 合并处理:如果劳动仲裁委审查后决定受理被申请人的反申请,仲裁委员会可以将反申请和申请合并处理。
  3. 另行申请:如果反申请应当另行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会书面告知被申请人另行申请仲裁。
  4. 不予受理:如果劳动仲裁委对被申请人的反申请决定不予受理,被申请人可以就该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实际意义

反仲裁申请制度的设立,是法律赋予当事人的权利,旨在保障被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免受侵害,避免因为申请人的申诉带来的不公正待遇或者经济损失。通过反申请,被申请人可以提出与原仲裁请求相关联的独立诉求,以抵消或吞并申请人的原仲裁请求,从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希望以上解释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在劳动仲裁方面遇到任何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