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非机动车主责,机动车次责,且医药费未超过18万元时,保险的赔偿流程通常如下:
首先,明确的是,赔偿会先由机动车的交强险在其责任限额内进行赔付。根据规定,交强险在有责时,对于死亡伤残的赔偿限额为18万元,医疗费用的赔偿限额为1.8万元,财产损失的赔偿限额为0.2万元。这意味着,如果非机动车方的医疗费用(包括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等)未超过1.8万元,那么这部分费用将由机动车的交强险全额承担。
若交强险的赔付额度不足以覆盖非机动车方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用、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具体数额需根据实际损失及相关证据确定),那么超出交强险赔付限额的部分,将由非机动车方和机动车方按照各自的责任比例进行分担。一般来说,在非机动车主责的情况下,机动车方可能承担30%左右的责任,非机动车方则承担70%左右的责任。但具体的责任比例可能会因事故的具体情况、双方当事人的协商或法院的判决而有所调整。
此外,如果机动车方还投保了商业险,那么在交强险赔付之后,机动车方应承担的赔偿责任部分,还可以根据商业险的合同条款,由保险公司进行进一步的赔付。商业险的赔付范围和限额将依据具体的保险合同来确定。
综上所述,非机动车主责、机动车次责且医药费未超过18万元时,赔偿会先由机动车的交强险在责任限额内赔付,超出部分由双方按责任比例分担,机动车方的商业险可能进一步承担其应承担的赔偿责任部分。在处理此类事故时,建议双方及时报警、保留相关证据,并咨询专业的法律或保险机构以获取更准确的赔偿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