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条规定 个人的人事档案不能自提走-王稼林律师|法行宝
2025-07-11 劳动纠纷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个人的人事档案是不能自提走的。这一规定主要是出于档案的安全性和管理规范考虑。具体来说,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其档案应根据就业去向由学校进行转递,而严禁个人自带档案转递。

档案作为个人政治面貌、学习经历和工作经历的记录,是人事管理和服务的依据,在申请职称评审、报考公务员、政审、申领养老金待遇等方面都有重要作用。因此,为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真实性,以及方便后续的管理和服务,国家明确规定档案应严格按照规定进行转递。

转递档案时,学校会根据毕业生的毕业去向,将档案转到有人事管理权限的用人单位或相应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这一过程需要严密包封并填写档案转递通知单,通过机要交通或派专人送取,以确保档案的安全转递。

因此,个人是无法自提人事档案的。如果需要将档案转递到新的单位或机构,应通过正规渠道进行申请和办理,遵守相关规定和程序。同时,也应注意保管好自己的档案,避免遗失或损坏。